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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U Digital Omnibus on AI(2026 年 6 月通过)

截止日状态:欧洲议会在 2026 年 6 月全会通过协议文本,欧盟理事会于 6 月 29 日最终批准。该文件已经通过,不应继续称为“仍在审议的委员会提案”;后续程序为法律语言审定、《欧盟官方公报》公布和生效。

Digital Omnibus on AI 属于欧盟简化议程 Omnibus VII,对 AI Act 的实施时间和若干程序作定向修改,同时保持风险分级基本结构。

  • Annex III 独立高风险 AI 系统:延至 2027 年 12 月 2 日
  • 嵌入受监管产品的高风险 AI 系统:延至 2028 年 8 月 2 日
  • GPAI 义务已经自 2025 年 8 月适用,不因本次修法停止;
  • AI Act 第 50 条透明度法律义务仍从 2026 年 8 月适用,提供者落实合成内容透明度技术方案的过渡截止日调整为 2026 年 12 月 2 日
  • 国家主管机关建立 AI 监管沙盒的期限延至 2027 年 8 月 2 日;
  • 禁止生成非自愿性或私密内容、AI 生成儿童性虐待材料的相关 AI 实践;
  • 提供者主张系统不属于高风险时,仍保留欧盟数据库登记要求;
  • 明确同一提供者同时开发 GPAI 模型和下游系统时 AI Office 的监督权限,并保留执法、边境、司法和金融等领域的成员国权限;
  • 通过实施法处理 AI Act 与医疗器械、玩具、升降机等行业产品法的重叠。
阶段日期
欧盟委员会提出方案2025-11-19
议会与理事会谈判代表达成政治协议2026-05-07
欧洲议会全会通过2026-06
欧盟理事会最终批准2026-06-29
官方公报公布 / 生效法律语言审定后

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,企业已经可以依据固定日期规划,而不是围绕条件性提案推测。GPAI 合规继续执行;第 50 条透明度义务进入 2026 年 8 月适用阶段;独立高风险系统和产品嵌入系统分别按 2027 年 12 月和 2028 年 8 月准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