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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

📑 法律位阶:第 4 级 · 规范性文件 · 对外立场文件 | 发布:中华人民共和国(习近平主席 提出) | 发布:2023-10-18 | 属性:软法 · 国际政治宣示

⚠️ 位阶提醒:本文件是对外政策立场文件不是国内法律或规章。 不直接产生国内企业义务;但是中国在联合国、G20、BRICS、中美 / 中欧双边对话中 事实上的 AI 治理立场文件,对 AI 外事与国际合作有指导意义。 详见 中国规则索引

《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》(Global AI Governance Initiative)由习近平主席于 2023-10-18第三届”一带一路”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提出,之后由外交部和网信办 联合发布文本。

定位:中方对外AI 治理立场的官方表达,从三个维度(发展 / 安全 / 治理)系统阐述中国方案。

围绕人工智能发展、安全、治理三方面

  • 坚持以人为本、智能向善 — 引导 AI 朝着有利于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发展
  • 相互尊重、平等互利 — 反对以意识形态划线或构建排他性集团,反对恶意阻挠他国 AI 发展
  • 开放合作 — 支持全球南方国家发展 AI,缩小数字鸿沟
  • 推动建立风险等级测试评估体系
  • 实施敏捷治理
  • 分类分级管理
  • 快速有效响应
  • 研发主体不断提高 AI 可解释性和可预测性
  • 提升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
  • 确保 AI 始终处于人类控制之下
  • 联合国框架:积极支持在联合国框架下讨论成立国际 AI 治理机构
  • 发展中国家代表性:增强发展中国家在 AI 全球治理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
  • 面向发展中国家的合作与援助
  • 反对技术垄断和出口管制(含明暗针对美国的芯片管制)

倡议的国内版本即中国既有治理规则:

倡议主张国内对应规则
”以人为本、智能向善”新一代 AI 治理原则 + 拟人化互动服务办法
”敏捷治理” + “分类分级”场景化部门规章 + AI 安全治理框架
”可解释、可预测”TC260-003-2024
”数据真实性、准确性”生成式 AI 办法 第 7 条
”人类控制之下”同上 + 深度合成规定
  • 2024-07 联合国大会通过中国提出的《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》决议
  • 2024-05 上海世界人工智能大会(WAIC)发布《上海宣言》
  • 2025-07 中国 + 全球南方国家提出”AI 能力建设行动计划”
  • 2025-09 马朝旭副外长在联合国全球 AI 治理对话高级别会议发言
  • G20、BRICS+、APEC、中非合作论坛等场合反复引用
文件发起方发布侧重
全球 AI 治理倡议中国2023-10发展与安全并重 + 发展中国家代表性 + 反对技术垄断
Bletchley DeclarationUK / 多国2023-11前沿 AI 风险,28 国签署(含中国)
Seoul Declaration韩国 / 多国2024-05AISI 国际网络
G7 Hiroshima ProcessG72023行为准则
Paris AI Summit Declaration法国2025-0260+ 国签署,美英拒签

中国倡议与 Bletchley / Seoul 形成对照:中国更强调发展中国家话语权反对技术出口管制; 英美欧更强调前沿风险评估与红线

来源链接
中文(网信办)cac.gov.cn/2023-10/18/c_1699291032884978.htm
中文(外交部)mfa.gov.cn/…/t20231020_11164831.shtml
中文(归档)archives/china/global-ai-governance-initiative-2023-10-18.html
英文(MFA 官方英译)
答记者问mfa.gov.cn/fyrbt/…/t20231018_11162801.shtml
日期事件
2023-10-18第三届”一带一路”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提出
2024-07联合国 AI 能力建设合作决议(基于倡议精神)
2025-09马朝旭在联合国全球 AI 治理对话发言(重申立场)